典史记丨旧时,典当者,穷人之后门

原创 老杨  2017-11-26 11:51  阅读 1,4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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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之有典当业,由来已久,究起于何时,即老于斯业者亦不能多言,即言之,而亦无所据,未可以为言。尝考典当而字,连为一辞,不见于六经三史,惟后汉书刘虞传有“虞所赉(lài)当,典当胡夷”之语。注,当,丁浪反,是则典当二字所自始也。然典当之为业,未必即起于斯时,按金史曾载“闻民开质典,利息重至五七分”是在宋代,已有典当业矣。嗣后明人邝露(字湛若)有前当票序,后当票序,清人全祖望(字谢山)春明行箧当书记述之,惟检其遗集,而均不录,其详不可得,为可惜也。盖自货币兴,借贷起,有余资者不得其用,而无资者,欲假钱财,既无亲戚友朋之关系,则靳于情谊,又非空言所能取信于人,乃以物为质,约期赎回,贷资者因得物以为抵押,则不虞其贷资之无着落,借资者只需有物,则可质钱,不问其识与不识也。于是资金得以流通,各方均蒙其利,而于贫民尤称其便,贫民之信用薄弱,岂一纸借据,而能博人之信哉,故贫民欲得资金之融通,舍典当更无第二途径,谚谓:“典当者,穷人之后门。”可想见典当与贫民关系之密切矣。近而东瀛,远而西欧,亦莫不有斯业之存在,固不独我国之有典当业也。

本文为万有文库《中国典当业》(作者:杨肇遇,1929年出版)一书的第一章概说部分。本书是中国典当业一部较为完整的著作,对典当历史、沿革、现状做了较为详尽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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