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曝光4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附企业名单)

转载 中国江西网  2017-12-01 14:41  阅读 2,012 次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改财经〔2015〕346号)精神,现将全省国税系统7月已向社会公告的4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相关信息公布。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江西省国税局

纳税人名称:江西奉宁药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60921309223982

案件性质: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详细信息:经宜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6月01日至2015年0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674.86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6436份,金额64036.86万元,税额10886.00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江西省国税局

纳税人名称:江西景星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60921332872841

案件性质: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详细信息:经宜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809.35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9份,金额11228.55万元,税额1909.00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江西省国税局

纳税人名称:江西隆正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60921332872884

案件性质: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详细信息:经宜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446.49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33份,金额21369.06万元,税额3633.00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江西省国税局

纳税人名称:江西省田园果业发展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6102206539555X

详细信息:经黎川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3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97份,金额3690.00万元,税额480.00万元。

本文来源:中国江西网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1281.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中国江西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