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卖房,更有大三女生被逼跳楼!这类骗局全国”肆虐”,浙江抓了200多人

转载 中国基金报  2018-06-06 23:46  阅读 1,205 次

中国基金报 燕西、泰勒

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女老板陷借款三万滚成八百万,卖房也无法摆脱。

贷款1000元,半年利息超7万,一大三女生被逼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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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基金君发现,又一款骗局出现了,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近日,台州警方宣告成功打掉浙江史上最大“套路贷”犯罪团体,抓获246人,涉及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已达数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浙江史上最大“套路贷”案: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卖房,更有大三女生被逼跳楼!这类骗局全国

之所以能告破,源于一个刚毕业的青年借款1500元,最后“滚雪球”欠债20余万,被逼走投无路向警方报案。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人林某是刚从学校出来踏入社会的小青年,今年2月中下旬,他因手头紧,正盘算借点钱使用,恰在这时,他在手机上发现一条网上小额贷款的小广告,就按照广告上的提示,通过提供微信朋友圈及手机通讯录方式,向网贷公司借款1500元,扣除利息400元,对方在网上付给他现金11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放款人让他打了3000元的欠条,归还期限为5天,逾期费每小时500元。

然而,就在还款期临近时,网贷公司向林某推荐其他网贷公司继续网贷,用于偿还前笔借款本息。通过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林某累计网贷家数达60余家,本息8万余元,实际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是虚高的借条已经达20余万元。此时,他才恍如大梦初醒。

3月17日,在林某没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网贷公司通过使用“呼死你”软件骚扰被害人通讯录内人员,推送“因招嫖还账欠款”并配上PS被害人头像的恐吓信息给林某,并扬言发布到网上等手段骚扰、恐吓林某,逼迫其偿还虚高本息及逾期费,致使林某家属被迫又支付3万余元。

林某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逐渐对生活失去信心。痛定思痛后,4月26日,他来公安局报案。

接警后,确定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而该犯罪团伙口号是: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据专案组介绍,现初步查明,此案涉及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已达数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专案组在犯罪窝点发现一本账目,上面载明:20天时间他们放贷2400多万元,利息达200万元。他们分工明确,有审核、放贷和催款等一个专门部门。其中,催款就是通过网络软暴力实施,往往逼得受害人走投无路,债台高筑,甚至轻生。

800元要换一套别墅?是不是丧心病狂?“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简单来说,借钱收取利息只是一个外壳,“套路贷”实质上是诈骗团伙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不断强迫借款人写下高出实际借款金额很多的欠条,环环设陷,步步套牢,从小额到最后逼人卖房子,持续周期很长,而在这个漫长的过程,就是要在长期的暴力威胁和骚扰下,慢慢磨损人的反抗意志,最后觉得钱没了不要紧,只要人活着就好。

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

“套路贷”套路虽然简单,但形式花样还是蛮丰富的:有叫校园贷,有叫购车贷,有叫裸条贷,有叫培训贷,有叫美容贷……变化万千,终不过是一个套路。但受害的人却不少,近年来,全国各地“套路贷”的案件层出不穷。

1、大学女生网贷被逼跳楼

女大学生小文是一名大三学生,她想把手机换一换,家里给的生活费每月也只有几百元。她开始找了一份兼职街头促销的工作,一天能挣到100元,开始为换手机攒钱,就在她拿到第一个月1000多元工资的时候,就想着要是能再借1000元就好了,可以先买了手机等下月发工资再还钱。

就在她问了几个同学没有借到钱的时候,手机里的一条短信让她心花弄放“不用抵押评个人信用24小时放款”。小文拿到了贷款1000元。

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卖房,更有大三女生被逼跳楼!这类骗局全国

由于促销公司突然暂停了促销活动,小文只拿到了工资几百元,可还款的日子越来越近,贷款公司客服提醒她可以先还利息,再续延期还款。无奈之下,小文只有按照客服的要求还了利息续了贷款。

一周、二周,周而复始。小文的贷款再也没有还清,半年多时间已经累计达78000多元,还不上贷款,小文惹上了麻烦。贷款公司催要贷款的电话打给了家人、同学、朋友,甚至出现了小文衣不遮体的照片,下三滥的P图让小文面子有点难看。

直到有一天,催款电话竟然打给了小文80多岁的奶奶,恶毒的语言气的老人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在家人责骂朋友埋怨的悔恨中,小文从二楼跳下,造成腰椎和左腿摔断。最后年迈的父母替小文还了那笔欠款。

经过近2个月的摸排调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新郑警方多警种联合,跨区域作战,成功打掉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新郑警方跨省千里缉捕,在安徽池州市青阳县抓获团伙成员27名,受害人已达1000余人。

2、杭州女老板陷套路贷借款三万滚成八百万 卖房也无法摆脱

2016年8月初,在临安做服装生意的阿华因资金紧张急需借3万元,经中介介绍,阿华认识了某“寄卖行”老板朱某、吴某。朱某在了解到郑女士名下有多套房产后,爽快答应。

急于用钱的阿华向朱某借款3万元,算上保证金、10天的利息、中介费等,总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借款条上的金额为8万元。对于阿华的疑惑,朱某表示这是行规,一番劝说,阿华签下了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仅3万。

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利息,阿华又先后向朱某借款,借款合同按照“行规”写着金额25万,可实际拿到手却只有12.5万元。

到了10月,阿华已向朱某借款本金25万,签下翻倍欠条33万。此时,阿华因资金紧张已无力偿还每期2万元的利息以及到期需偿还的本金。

朱某拿着阿华之前签下的所有翻倍借款合同,开始不断打电话、上门讨债、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其还钱。无奈之下,阿华听取了朱某的建议,向朱某的朋友吴某借钱还债。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朱某的同伙吴某将之前的债务连本带息“打包”,并将阿华的房子作为抵押,与阿华签订了新的总额112万的借款合同,借期10天,利息10%。

经过几次合同“打包”后,各项借款合同金额连本带息加上违约金已经达到惊人的800万元,利息10%。

这时,朱某继续为阿华“出谋划策”,建议她变卖房屋、转卖安置房号用来还债,并积极帮她联系卖家。迫于压力,阿华先后卖掉了一处房产和两个安置房号,共得款300余万用于偿还部分欠款,但还有近500万的欠款无法偿还。在专案民警找到阿华之前,阿华为了躲避债务长期漂泊在外,有家不敢回。

3、年轻的他成了被套路的对象 母亲去世也没送上最后一程

24岁的陈海大学期间开始接触“高利贷”,并欠下了十多万元的贷款,大学刚毕业便已债台高筑。

为了还钱,联系了大学借“高利贷”时认识的中介人冯某某(31岁,萧山人)。

冯某某等人了解到,陈海涉世不深、眼高手低,家里位于新湾的住宅马上就要拆迁,是个理想的“套路”对象,于是同意借款。

2017年7月初,由冯某某介绍,冀某某出面,俞某某出资,借款给陈海人民币3万元。借款时陈海被要求“一式两份”写2张3万元借条,并以上门费、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先扣除2万元,冯某某收取介绍费4000元,陈海实际拿到手的只有6000元,并要求陈海不得向别人借钱。

在借钱给陈海时,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在陈海身上套路10万左右,再一步步垒高债款,最终目标是陈海家的房屋拆迁款。

在陈海借钱后不久,冯某某又介绍他到余某某等人处,以同样的方式借款,写下两张6万欠条,实际到手1万3千余元。

没多久,冀某某等纠集人手,以陈海违约向他人借钱为由,将陈海带至萧山开发区一幢写字楼内,用电棍电击陈海逼其还钱。

这还不算完,冀某某等人将陈海带至老家,陈海母亲身体不好,陈海被迫跪在母亲床边,求母亲想办法帮他还钱。

陈母得知实情后,郁愤交加,差点背过气去。陈家拿不出钱,俞某某等人就将陈海家的户口本拿走。

摆脱冀某某等人控制后,陈海向萧山城厢派出所报警求助,可报完警之后,陈海却突然消失了。陈海回避警方调查后,冀某某等人不时上门讨债,搅得陈家“鸡犬不宁”,陈母病情愈发严重,而陈海本人又陆续被其他“套路贷”团伙盯上,新增了十多万债务。

今年1月,陈海的母亲在郁愤中离世,在外躲债的陈海都没能送母亲最后一程。陈家亲朋好友凑钱,帮陈海付清35万余元的债务,四下躲债的陈海终于现身。

“我害死了母亲,让家里填了30多万的债务窟窿,如今已是走投无路!”痛定思痛的陈海,在今年2月1日,主动来到派出所报案,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恳请民警一定要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套路贷”团伙绳之以法。

4、主播招聘“连环套”:分期贷款先整容,保底高薪成画饼

不要求学历,不要求才艺,整容后就能成为主播,入职底薪5000元至8000元,公司免费打造形象……在26岁的研究生胡瑶(化名)看来,这是一个绝佳的工作机会。

今年3月,胡瑶到四川红播公司面试后,被公司引导至成都市美黎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黎美整容院),贷款5.9万进行整容。然而,整容后,她并没有拿到之前公司承诺的8000元底薪——第一个月,她仅仅获得了900元的休息补助金,而还完24期的整容贷款,她需要支付9.2万元。

胡瑶的经历并非个例,多名女子陷入“主播诱导整容”的“套路”,背负数万元整容贷,而红播公司承诺的数千元“底薪”,仍然是一个遥远的“画饼”……

警方提醒,“套路贷”一般有5个特征

据警方和各媒体总结,类似的“套路贷”通常有以下行骗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并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骗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借款人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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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严禁“套路贷”

“套路贷”之所以能在全国盛行,很大一部分原因表面上的证据对借款人都是不利的。这些玩套路贷的机构,在民事权责上非常有优势地位的:因为借款合同是他们拟定的,合同有大量的空白地方,通过做假流水掩饰砍头息等。

这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各方监管已多次针对禁止非法金融活动的发展发布通知。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2018年5月25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严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再次划定36%利率红线,同时对签订虚假"阴阳合同"、资金走账等故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行为进行了警示。

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卖房,更有大三女生被逼跳楼!这类骗局全国

具体规定如下:

1、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2、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

3、不得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虚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须给到借款人;

4、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

5、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财务没空等各种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过显失公平的高额“违约金”或“罚息”等进行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

6、不得通过车辆的抵/质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变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

7、不得采取辱骂恐吓、毁坏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表示,套路贷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侵占财产之实的骗局,最大危害是通过做假银行流水、连环合同等手段将高利贷、砍头息、侵占房产等非法行为合法化,让借款人深陷高利贷等套路之中。据悉,根据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的统一安排,广州互金协会也将通过广东电台"金融大讲堂"节目介绍"套路贷"骗局,增加市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辨析能力。

相关负责人也给大家提出四大建议:

第一,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第二、要找正规的机构借钱。如果向非银行借钱,在签借款合同时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不要轻易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给对方保管和使用;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三、一旦发生逾期,不要害怕慌乱,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切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比如说网签房屋转让合同,特别是房子值150万,签的价格是100万

第四,一旦借款机构咄咄逼人,甚至侵害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向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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