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万要还百万,湖南警方 打掉一“套路贷”犯罪团伙

转载 青海法制报  2018-06-08 23:35  阅读 1,145 次

向放贷公司借款3万元,不到一年时间里,却要归还近百万巨款,受害人无法偿还时,就采取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逼其用房屋、车辆抵债,骗取其财产。6月6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打掉了一个盘踞在长沙地区,通过“套路贷”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恶势力团伙。

今年1月22日,长沙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因借高利贷陷入网络循环贷,被放贷人员暴力追讨巨额债务近百万元。为此,县局刑侦大队安排专门力量展开深入调查,发现位于长沙市的宝悦鼎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位于星沙的宾盛寄卖行两家公司的股东邹某、曾某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从刑侦、网安、法制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对这起“套路贷”案立案侦查。

侦查员从一封举报信入手,开展工作。发现受害人为躲避放贷人的威胁和追讨,已逃至千余公里外的北方某城市。专案民警乘飞机前往该地,经过与受害人黄某7天7夜的谈话交流,制作询问笔录15份,共计10余万字。经初步了解,2017年以来,嫌疑人邹某某、曾某等人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借款对象,利用受害人黄某急需资金的心理,由曾某出面借款3万元给黄某,签订虚假借条,受害人到期无法偿还后,曾某肆意认定违约,要求偿还虚假借条上的借款和大额罚息,受害人黄某不同意则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其就范。同时安排团伙成员分饰不同角色,放款给黄某还债,受害人实际到手的只有少许现金甚至无钱到手,通过不停的“转单平账”致使借款金额不断垒高。受害人无法偿还时,该团伙采取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手段逼其用房屋、车辆抵债,骗取其财产,

在初步掌握嫌疑人情况后,专案组迅速对该团伙开展侦查工作,摸清了嫌疑人邹某某位于长沙市的宝悦鼎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位于星沙的宾盛寄卖行所在地。同时对团伙股东、骨干成员、外围马仔情况进行了快速摸底,将以嫌疑人邹某某、曾某某为首的团伙成员近30人纳入了侦查视野。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手法、作案方式和相关证据。

4月4日,该团伙部分骨干成员在前往株洲暴力索债时,被株洲警方抓获,专案组第一时间与株洲警方联系,在省公安厅和长沙市公安局的协调下,株洲警方将抓获的嫌疑对象移送至长沙县公安局办理。另一方面,县局从刑侦、禁毒、星沙、湘龙、安沙、榔梨、开慧、金井派出所等单位抽调警力组成5个抓捕小组,根据前期掌握嫌疑人的落脚点和活动地点,对其余团伙成员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当日20时许,包括股东在内的17名团伙成员被陆续抓获。4月8日,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股东曾某投案自首。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该团伙成员对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利用公民信息等多项犯罪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5年初,犯罪嫌疑人邹某、王某、李某出资注册宝悦鼎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外承接银行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催收业务,后吸纳熊某、曾某等人为股东,从事催收业务,为达到提高业绩的要求,公司雇佣鄢某、伍某等人成立外访部,上门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催收债务。2016年,犯罪嫌疑人邹某、王某、李某、曾某、罗某等人出资注册宾盛寄卖行,非法从事放贷、催收等业务,并由曾某从上海学习“套路贷”犯罪的做法,采取团伙成员扮演不同角色,通过对受害人转单平帐等“套路贷”诈骗方式,致使受害人陷入该团伙的圈套,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软暴力方式催收债务。其中受害人黄某、崔某等人被该团伙诈骗1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1人,扣押涉案车辆3辆,冻结资金120余万元、房产数套。在逃人员追捕和案件审讯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青海法制报,据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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