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协公布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 涉及金额250亿

转载 第一财经网  2018-06-26 16:23  阅读 772 次

数量上升、手段翻新的逃废债行为,已经成为各家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新难题。

为了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债务人违约事件和个别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下称“中银协”)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旨在严厉打击涉金融违法失信行为。

具体而言,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累计涉及本金181.5亿元,利息68.1亿元,本息合计249.6亿元。

中银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这140家中,涉及金额最大失信债务人是工商银行总行报送的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拖欠本息合计高达15.9亿元,金额最小失信债务人是富滇银行总行营业部报送的宣威市大禹经贸有限公司,其拖欠本息也有728万元。

据了解,这是中银协首次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督促有关债务人、担保人依法依约履行法律义务和合同。

2017年2月,中银协向会员单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四个一批”专项活动的通知》(银协发〔2017〕16号)文件,“四个一批”工作全面启动。

“四个一批”包括:“通报一批”,对一般失信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由中银协在会员单位内部通报一批;“公示一批”,征集各会员单位逃废银行债务案例,以中银协名义在中银协官网及相关媒体公布一批逃废银行债务名单;“督办一批”:商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挂牌督办一批胜诉未执行案件;“制裁一批”:对被公示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由中银协联合会员单位停止授信、停办开立新账户、停办相关法定代表人信用卡,对构成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启动刑事自诉程序,追究相关债务人刑事责任。

中银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140户严重失信债务人进行公告催收债权,就是“公示一批”的具体行动。这一做法不仅有利于推进银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也有利于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在选择上充分考虑地域、金额、现状等因素,确保公示催告能够起到督促债务人履行法律与合同规定的义务作用。”中银协相关负责人指出。

此次公示的相关信息申报机构众多,涉及标的巨大,债务人分布区域广泛,绝大部分债权得到司法确认。

140户严重违约失信人继续违约将面临何种惩戒?中银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中银协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的企业,若不能依法依约清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将无法在相关银行乃至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新增授信,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不会为其开立新的结算账户,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办理信用卡也将受到限制。

他指出,相关银行将分别采取诉讼、申请保全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将之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依法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严重失信人按照本次公示公告在履行清偿相关银行债务义务后,根据申报银行的报告,中银协将不再将该债务人纳入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已经纳入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相关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义务的,中银协也将按照一定规则,允许其进行信用修复。(来源:第一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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