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贷款:正常还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转载 信贷风险管理  2018-01-02 19:31  阅读 1,608 次

本文节选自孙自通新书《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与法律实务》

一般来说,一笔正常的贷款取决于两个因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其中,还款能力是客观因素,还款意愿是主观因素,二者缺一不可。

在传统信贷理论中,偏重于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对借款人还款意愿的评估重视不够,事实上,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对于出借方同样至关重要,因为,借款一旦贷出,还或不还就掌握在了借款人的手里,在目前不良贷款率和借贷案件数量均激增的大背景下,对于借款人还款意愿的评估变得尤为关键。

本文抛砖引玉,就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提出一些自己观点和想法,欢迎业内人士批评指正。

一、何为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笔借款能按期偿还的客观因素。就还款能力而言,以企业借款人为例,企业还款能力可分为两类,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和偿还长期债务的能力。企业还款能力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关键,企业还款能力分析是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还款能力可以通过一些关键的财务指标表现出来,比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通过这些可以量化的指标我们可以对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借款人要偿还债务需要现金流,从还款来源的角度,还款来源可以分为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但对于什么是第一还款来源什么是第二还款来源目前并无权威的界定,一般来说,所谓第一还款来源是指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产生的直接用于归还借款的现金流量总称,它是借款人的预期偿债能力,因此要了解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必须对借款人现实的情况做全面细致的调查,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预测。第二还款来源是指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通过处理贷款担保,即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者对担保人进行追索所得到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既可能来自于借款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也可能来自于借款人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区别在于现金流的来源是来自于借款人主动偿债还是被动偿债。一般我们可以认为,只要是借款人主动偿债,不管其偿债资金是来自于经营活动还是来自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都应当归为第一还款来源。例如,借款人的股东追加的投资、转让对外投资、对外借款、主动处置资产等获得的现金流都属于第一还款来源,但是,一般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最基本的还款来源,也是最可靠的还款来源。当信贷机构决定是否同意发放一笔贷款时,信贷机构最应该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借款人拿什么钱来还我们?信贷机构应当重点关注借款人的经营收入,也即借款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否能够覆盖债务,如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债务,要想借款人还钱借款人就只能对外筹资或变卖资产了。因此,信贷机构除要关注借款人经营收入外,还要对借款人的再融资能力以及资产变现能力进行评估。

如果还款资金不是借款人自愿支付,而是基于法律上或担保法上的义务,通过处置借款人财产、抵押物、质押物或者对担保人进行追索所产生的现金流均属于第二还款来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没有主动还款,通过法院等机构处置其财产获得的现金流也应当属于第二还款来源。就小微企业信贷而言,信贷机构应当重视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和持续经营的能力。

这里需要注意,我们对借款人的评估是对其未来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评估,而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仅是对借款人历史经营情况的记录,是其历史经营能力的反映。信贷机构在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时,除需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外,还需要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定了企业能否按照预期正常经营下去。

二、何为还款意愿

就还款意愿而言,一般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款的意念和想法。在传统信贷理论中,对于还款意愿的评估还仅仅停留在对借款人道德及以往信用记录的考量上,而忽略了借款人违约成本对还款意愿的影响。笔者经过研究后认为,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可以分为两类,主动的还款意愿和被动的还款意愿,其中,主动的还款意愿取决于借款人的人品和道德,被动的还款意愿取决于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对借款人违约成本的评估是信用分析的一个关键。关于对借款人人品和违约成本的评估,在本书后面章节还会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与法律实务》点击红色书名可查看详细购买信息)

三、违约成本和违约率

古典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就是关于理性人的假设,所谓的“理性人”假设是对在经济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的基本特征的一个一般性的抽象。这个被抽象出来的基本特征就是: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也可以说,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自己的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任何经济活动中,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合乎理性的人”,否则,就是非理性的人。信贷关系中的借款人也是这样,当借款人发现违约成本较低,特别是违约成本的总成本远小于其贷款金额时,其就会选择违约。反之,当违约总成本大于贷款金额时,就可能不会选择违约。而信贷机构对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评估,究其本质,也是对借款人未来违约可能性的一种评估。在进行贷前调查时,判断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是重要的调查内容。一般来说,在进行信贷决策时,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越高,则未来还款的意愿会越强,违约率会更低,通过增加担保等方法提升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是降低违约率的关键。

四、对未来的评估

借款人能不能按时还钱,需要到还款的时候才能知道,就信贷业务而言,由于有授信期限这一要素的存在,信贷机构对借款人的评估实际上是对借款人“未来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评估。但一旦涉及到对 “未来”的评估,其实质上是一种“预测”,既然是一种预测,那预测因受到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就可能不准确。

信贷从本质上是偏保守的,在这个急剧变化的时代,相对于过去,变化变得更快更猛烈,世界在变、宏观经济在变、政策在变、市场在变、借款人在变,现在世界变化的速度超乎想象,这些变化无形中加大了“预测”的难度,很多企业无法适应这些变化,逐渐的被市场所淘汰。

近十年来,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盛极一时的公司或衰落、或破产,比如摩托罗拉、柯达、爱立信、诺基亚、中国铝业等,这些公司以公众难以想像的方式迅速走下神坛,甚至走向崩溃,失败的原因有很多种,但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失败公司往往由于在顶峰时期在战略上的骄纵和傲慢,从根本上忽略了时代的变迁和客户的需求。

面对变化,每一个人的认知能力都是有局限性的,从预测的角度来说,再好的信贷机构也不能保证一笔逾期都没有,信贷机构只要把预测的准确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是一家成功的信贷机构。在实际业务中,信贷机构为了提高预测的准确性,需要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并对借款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在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做出贷或不贷,以及如何贷的决定。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作者简介:孙自通,小微企业信贷、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领域知名专家,知名培训师,“信贷风险管理”公众号创始人。

本文节选自孙自通律师新书《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与法律实务》,该书已经出版,上下两册,共计六十万字,分为基础篇、业务流程篇、法律实务篇,专题篇四个版块,现书销售,好评率95%以上,如欲购买请关注“信贷风险管理”公众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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