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防癌保险条款 有get到你的点吗?

转载 希财新金融  2018-02-11 11:34  阅读 875 次

虽然平安保险防癌险众多,但不同的产品条款也会有所不同,要想知道平安防癌险条款有哪些?可从平安健康守护防癌医疗保险条款中来了解。

平安防癌保险条款

平安防癌保险条款(平安健康守护防癌医疗保险条款)

1、投保年龄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0周岁(指出生30天以上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周岁(含)者,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保障期限

本合同的保障期限为1年

3、续保

本合同最高续保年龄为85周岁(含),即被保险人年龄超过85周岁,本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4、等待期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无等待期。

5、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癌症(含原位癌和类癌)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投保人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癌症(含原位癌和类癌),本公司就其癌症确诊日期前30天起发生的医疗必需的与确诊及治疗癌症相关的如下医疗费用乘以给付比例(除另有约定外,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对于补偿后的剩余部分进行给付,给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给付比例为90%)给付癌症确诊及治疗费用保险金。(来源:希财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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