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金申报方案

转载 合肥市商务局  2017-12-12 10:05  阅读 1,3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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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金申报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 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 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68 号)文件精神,我市设立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金。为规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特制定2016年度典当风险补偿金申报方案。

一、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和经营,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成立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

(三)典当年审为 A 类企业;

(四)2016年资金投放用于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含个人)达到 70%(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五)当户以个人名义典当,当金须在 10 万元以上并实际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业务。

三、申报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金申请表;

(二)书面申请报告(需阐述2016年度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基本数据、损失情况、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申请要求等内容);

(三) 年审过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6年度典当业务明细表》(年度投放总额);

(五)《2016年度中小微企业典当贷款业务及损失明细表》及相关材料(附件包括:当户为中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典当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典当合同、当票及续当票、当金发放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损失认定材料:法院判决(或裁定)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执行裁定书;如在申报日期之前已执行终结或部分执行的,还需上报当品拍卖相关资料:委托拍卖合同、成交确认书、拍卖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六)当户以个人名义典当须提供证明材料(某中小微企业出具证明,证明该个人当户为其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其取得的该笔典当资金是用于其中小微企业的);

(七)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 社会保险缴纳、 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的书面承诺;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市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四、损失认定标准

(一)依据

1、业务涉诉类

(1)2016年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并执行终结的,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依据计算实际损失;

(2)2016年经法院判决(或裁定),但自申报之日前仍未执行的,以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结果为依据并按判决(或裁定)金额的40%计算实际损失;

(3)2016年经法院判决(或裁定),但自申报之日前仍未执行终结的,以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结果减除已经执行受偿的部分为依据,并按未执行剩余部分40%计算实际损失;

(4)2016年经仲裁机构裁决并已履行的,以仲裁机构实际裁决履行结果为依据计算实际损失;

(5)2016年经仲裁机构裁决,但自申报之日前仍未履行的,以仲裁机构裁决结果为依据,并按裁决金额的40%为计算实际损失;

(6)2016年经仲裁机构裁决,但自申报之日前仍未履行完毕的,以仲裁机构裁决结果减除已经履行受偿部分为依据,并按未履行剩余部分40%计算实际损失。

2、当户破产类

以当户破产清算完成后,典当行实际受偿的结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

(二)计算方法

1、业务涉诉类

(1)法院判决(或裁定)并执行终结的:损失金额=法院判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的利息+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拍卖和过户等费用)-典当企业已实际受偿的金额;

(2)法院已判决(或裁定)未执行的:损失金额=(法院判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的利息)×40%;

(3)法院判决(或裁定)未执行终结的:损失金额=(法院判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的利息-典当企业已实际受偿的金额)×40%+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拍卖和过户等费用);

(4)仲裁机构裁决并已履行的:损失金额=仲裁机构裁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的利息+裁决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拍卖和过户等费用)-典当企业已实际受偿的金额;

(5)仲裁机构已裁决未履行的:损失金额=(仲裁机构裁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利息)×40%;

(6)仲裁机构裁决并未履行完毕的:损失金额=(仲裁机构裁决认可的当金本金+应收未收的利息-典当企业已实际受偿的金额)×40%+裁决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拍卖和过户等费用)。

2、当户破产类

当户破产的:损失金额=未收回的当金本金+根据合同约定应收未收的利息-当户破产清算后典当企业实际受偿的金额(扣除拍卖或过户时产生的费用)。

五、认定机构

依据《关于修订印发<合肥市商务局委托会计事务所审核服务业政策项目资金工作办法>的通知》(合商法[2017] 61号)规定,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核认定。

六、时间界定

(一)2016年12月底之前法院已判决(或裁定)、仲裁机构已裁决的典当业务;

(二)2016年12月底之前当户完成破产清算的。

七、补偿比例

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基金实行总量控制,按审核认定后需补偿的金额确定补偿比例和各典当企业的补偿金额。(各企业补偿金额=典当风险补偿基金总额÷典当损失总额×企业损失金额)

八、责任机制

中小微企业典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申报过程中,典当企业如有虚报、伪造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追回财政资金,取消其后三年申报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表:1、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基金申请表

2、2016年度典当业务明细表

3、2016年度中小微企业典当贷款业务及损失明细表

附表1: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基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手机号电话 
经办人手机号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2016年当金投放总额(万元)2016年中小微企业当金投放总额(万元)2016年对中小微企业当金损失金额(万元)
申请补偿金额(万元)审核补偿金额(万元)
申请
合肥市商务局:

我公司2016年度当金投放总额为   万元,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发放典当贷款合计   万元,占年度资金投放总量的   %。2016年度对中小微企业发放的典当贷款发生的损失金额合计   万元,现申请领取“中小微企业典当风险补偿基金”金额   万元。我单位承诺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报,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市商务局意见市财政局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

附表2:2016年度典当业务明细表

填报单位(需盖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当户名称是否中小微企业证照号码(营业执照/身份证)当票号/续当票号起止日期综合费率(%)月利率(%)当物类型典当金额(元)
1
2
3
4
5
中小微企业合计 
全部业务累计 
说明:1、如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可自行插入行;
2、续当业务请单列一行填写,以便计算投放总额。

附表3:2016年度中小微企业典当业务及损失明细表

填报单位(需盖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当户名称证照号码 (营业执照)当票号/续当票号判决是否执行完成典当金额判决应收的利息、综合费各项代垫税费判决执行或绝当品处理收到金额损失金额
1
2
3
4
5
 合计
说明:1、如表格行数不够填写可自行插入行;
2、续当业务单列一行时,请勿重复填写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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